电子吊秤的校准
1·ORS型吊秤的校准
在日常使用中,若怀疑秤超过允许误差,可以进行
称量测试。称量测试点不少于5个,其中包括最小秤量、500e、2000e、50%最大秤量和最大
秤量。经测试确认秤已超差,则需按本章的内容进行校准。
电子吊秤的误差有两种:一种为比例误差,一种为非线性误差;比例误差在最大秤量处测量,非线性误差在1/10最大秤量处测量;计算出两种误差值后,可用键盘调整校准。下面分别介绍两种误差的测量、计算、校准方法。
校准方法:
比例校正值新值=原比例校正值-比例误差值
非线性校正值新值=原非线性校正值-非线性误差值
用<设定>键把新的比例校正值和非线性校正值输入仪表,操作见前面。
ORS---1A ±1 ±0.1
ORS---3A ±1 ±0.3
ORS---5A ±1 ±0.5
ORS---10C ±1 ±1.0
ORS---15C ±1 ±1.5
ORS---20C ±1 ±2.0吨位 FJ值 1/10称量点调整误差数
ORS---1吨 ±1 ±0.01
ORS---3吨 ±1 ±0.03
ORS---5吨 ±1 ±0.05
ORS---10吨 ±1 ±0.1
ORS---15吨 ±1 ±0.15
ORS---20吨 ±1 ±0.2 校准:
1· 校准条件:准备最大秤量重量的四等标准砝码,如砝码不够,可采用替代法。替代法的具体要求见《JJG539—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》。
2·误差测量:
2.1将秤体挂在吊车上,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与仪表接通信号。
2·2 打印仪表校准前的“BJ”、“FJ”的值留作存根,以备出错时重新校准。
2.3 挂上吊具稳定20秒钟,按仪表〈置零〉键,把当前
称重值置为零点。
2.4 吊起满秤量重量的砝码,稳定20秒,记录显示值。
2.5 放下砝码,显示稳定后按〈置零〉键,使仪表置零。
2.6 重复7.3.2.4、7.3.2.5过程三次,计算出满秤量显示值的平均值(作为满秤量显示值)及比例误差值,用设定功能修正比例校正值。
2.7 吊起0.1倍满秤量重量的砝码,稳定20秒,记录显示值。
2.8 放下砝码,显示稳定后,按〈置零〉键,使仪表置零。
2.9 重复过程7.3.2.7、7.3.2.8三次。计算出0.1倍最大秤量显示值的平均值(作为0.1倍最大
秤量显示值)及非线性误差值, 用设定功能修正非线性校正值。
3.检验校正的结果
按“7.3.2误差测量”一节的方法重新测量检验,确定是否需要再次校准。